“是我給她的。”
楊苦菊忙上前說道:“你二妹要相親了,我給了她二十塊錢買件新衣服,她肯定不能偷小妹的錢。”
姜英也去了幾次縣裡的供銷社,這雙黑色帶坡跟的皮鞋就要二十塊了,再加上一件的確良的裙子,沒有三十幾塊根本拿不下來,姜英把物價一報,大家也不是傻子,立刻明白了怎麼回事。
姜大寶先跳起來,“我就說錢不是我拿的。”
姜大山恨姜海葵偷錢,打了她一巴掌,東西買了又不能退,他也沒說要給姜小妹補錢。
姜海葵摟著自己的衣服鞋子,大姐要走,小妹也要念書離開,那就只剩下她一個人困在這個小漁村,其實鞋子不買也行,可是她受不了,三姐妹裡,憑什麼就她一個人留下來。
窮就要認命,她道:“沒錢就別上了啊,反正十塊錢也不可能讓你念到大學畢業,別給家裡增加負擔了。”
其實她拿不拿結果都是一樣的,最多就是小妹多上半學期,姜海葵心裡這樣想,稍微好受了一點。
姜英把若若找回來,回房間把衣服日用品都收拾好,這個家她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姜英對絕望的姜小妹說:“不就十塊錢嗎,天還沒塌呢,小妹,你要不要跟大姐去縣城,大姐走之前,會帶著你把高中剩下兩年的學雜費和生活費都掙出來。”
現在說起來,掙十塊錢是很簡單的事,在那個年代,剛參加工作的小年輕一個月也不過三十多塊錢的工資,八十年代的小漁村,誰家也沒有那個閒錢和膽識出去擺地攤,虧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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