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幾個物料商人說法,有幾個匪類過來明確告訴林孔目,他們要去燒了物料場,然後讓姓林的提供火藥。姓林的將火藥給了這些人,等物料場一燒,他就過來趁火打劫。
那些燒物料場的人是誰,幾個商人說不清楚,他們只知道,物料場被燒了之後,那幾個人再沒出現過。再往下審,卻是一個字也審不出來了。按現在知道的進行推測,陳初六覺得放火的有可能是狐衝山的人。
可狐衝山為何又跟姓林的有什麼關係,姓林的背後是漕臺,狐衝山的後臺則是樞密院,這兩者之間,怎麼聯絡上的?
這個案子蹊蹺,但還得挖下去,物料場被燒,這個啞巴虧不能吃,要給太原府的百姓,特別是給官場上盯著這裡的目光,一個合理的交代!
陳初六看了一眼跟著來的邢學林,道:“邢知縣,在這件事情上,你有失職之責,丟了物料場,你和我一樣,都是吃不了兜著走。”
“別駕所言甚是,這件事本是下官失職所致,你就吩咐吧。”
“到旁邊再說話。”陳初六來到一旁道:“本官這裡有份資料,經查,這幾個商人,每年送幾百畝地給這個姓林的。姓林的收了這些好處之後,就來要挾官府,高價購買他們的錢財。”
“陳大人的意思是……”
“話說到這個份上了,你還不明白嗎?”陳初六沉聲問到。
“下官明白了,別駕的意思,是要將物料場燒燬的責任,壓在這個林孔目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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