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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狐狸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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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之前贏高的囑咐,朱家作為他的暗牌,就連馮清也還不知道這傢伙究竟是幹什麼的,所以他必須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通過後門進入贏高府中,這樣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閻樂知道贏高對他做的事情,畢竟在閻樂的眼裡,贏高的身邊還依然只有兩個半吊子侍衛。

“可是有了什麼發現?”

對朱家的武藝,贏高還是放心的,畢竟他還近距離的看過刺殺扶蘇的刺客以及扶蘇的貼身侍衛們的身手,兩相對比之下,朱家這傢伙只強不弱。

“正如公子所料一般!那咸陽令閻樂雖平日裡看似都是在和咸陽城中的官吏來往,明面上也只是出入趙高的府中次數多了一些,但是我經過數日的觀察,發現他每隔一日就會到城東的一處酒肆中買酒,而後某便也去了數次,卻見那酒肆掌櫃不似想要盈利,其中酒水也是極差。”

朱家說到這,贏高的眼珠已經有點亮了,迫不及待的說道:“這酒肆定然是有他用之所,你可曾有甚發現?”

贏高這樣說,是有著強大的理論支援的,在大秦的律法中,那是極度的重農抑商,按照當時統治者們的思路,商人可不是什麼好玩意,他們除了賺錢就是哄抬物價,擾亂市場,製造糾紛,還把各地的特產拿到其他的地方去賺差價,這麼一來老百姓的生活太豐富,誰還能安心種地了?對糧食也是一種極大的浪費不是?

所以大秦把商人的身份定的極低,甚至施以重稅,也正是因為這樣,像韓信那樣的人才寧可天天揹著一把劍閒逛悠也不去做點買賣賺錢。因為在大秦做商人那是要入‘市籍’的,入了‘市籍’的人,不可獨立為戶,不能獲得田地,還得優先徵稅,而且一連三輩都要跟著遭殃,就這一下子,一般人誰敢去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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