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貴族見有好戲看,當然也是非常興奮,紛紛吵著現在就比試。其實他們只是想看熱鬧罷了。
我當然最傾向於先比試不會造成傷害的槍法,但是又怕李梅不夠成熟,槍法比試中失利後惱羞成怒在武器格鬥中下死手,所以找了個藉口稱:
“槍法比試需要準備,因此還是先比試武器格鬥吧!你們各自需要什麼武器?”
霍克的要求很簡單,侍衛的佩劍即可。讓我沒想到的是李梅此行居然帶了她的寶劍……這丫頭想幹嘛?我滿頭黑線啊!
兩人訂下的規矩是點到為止,制住對方就算贏了。另外不可以離開會場中心地毯的巨型菱形花紋,誰先離開誰就輸了。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看著了,不過是此時手中多了一支金屬杯子,是餐桌上用來拖雞蛋的那種,我準備在萬一出現狀況的時候把這個東西扔出去制止可能造成的傷害!
但是我可不會什麼安琪飛鏢之類的,什麼蕩飛刀劍之類的我可做不到。這個錫制的杯子是我在危急時刻用來砸人的,這個還比較有把握。
兩人各站菱形圖案一腳之後,各自擺開了架勢。
霍克擺了一個典型的西洋劍的姿態,這種姿態很便於人快速的前進後退,便於與對手保持最有利的距離,沒看出來霍克還真是個練家子。
李梅則褪去外面的華服,擺出了個典型東方武功的起手勢,為持武器的左手在前,持武器的右手在後。這丫頭肯定是蓄謀已久的,我再次告訴自己,她裡邊居然穿了一身勁裝,也不嫌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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