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般人該展示同情心的時刻,祝煜卻沒心沒肺地笑了。
“你媽跟人跑了?”
盧秉孝倒也沒生氣,不知道是什麼緣故,今天晚上,他身上那種年輕男孩特有的,容易被挑釁激怒的情緒很稀薄。
他搖頭:“她是自己跑的。”
“你幾歲的事?”
“叄四歲。”
祝煜收起戲謔的表情,捏了顆盤裡的花生米:“說句話你可能不樂意聽——別怨她,一個女人撇下正要孃的孩子往外跑,十有八九是走投無路,被逼得實在過不下去了。”
“我沒怨她,如果我是她,我也會跑。”盧秉孝仍是神色淡淡的,“就是好奇。”
“好奇什麼,為什麼跑?還是為什麼沒帶上你?”
“好奇她現在過得怎麼樣。”盧秉孝說。
碗裡還餘著湯麵,熱氣消散,表面結了一層凝固的膜。
祝煜咀嚼著嘴裡的花生,忽問:“她在N市?”
這句話比起疑問,更像陳述。
“大概。”
祝煜沉靜地聽。
“她跑的時候我還小,沒什麼記憶,”盧秉孝回憶著說,“就記得她不怎麼說話,從這到這,”盧秉孝比劃著耳根和脖子,“有一片被我爸用火鉗燙傷的疤。”
“我知道的就這些,後來——到我爸死,村醫的老婆才告訴我,我媽提過她是在N市被拐走的。”
祝煜換了個姿勢,背往後靠了靠。
“你是為了這個來這裡上學的。”
盧秉孝:“嗯。”
“過失弄死那男的呢,”祝煜點了支菸,“又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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