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起過日子,御晗之要錢有錢,除了脾氣陰晴不定,對自己也算不錯,還有個萌包子能玩。而沐珩窮酸寒磣不說,還沒大志氣,天天守著那一畝三分地做莊稼漢!
若讓自己選擇魂穿的地方,定然選擇好吃好喝不用為生計發愁的御家,而不是窮困潦倒喝西北風的沐家!
但自己運氣不好!
魂穿一掉落就出現在沐家!
兩家比起來,雖然沐家窮苦,但好在有沐珩相護還算自由,自己能賺錢翻身,和沐珩約好一到夏天就回到自由身,離開沐家,兩人眼不見心不煩。
而御家,家府內嚴格,耳目眾多,內戚關係複雜,豪門深似水。除了能暫時保護自己果腹,怕自己想要掙大錢獲取自由離開御家也是不行的。
古代,哪裡有安全的掩護所?只有靠自己!靠自己的雙手賺錢!才能有真正的安全感!
長久地活下去。
“三千兩,她跟本爺走。”一聲擲地有聲的命令式語氣!
唐百衣一愣。
御晗之犀利的目光緊緊盯住面前的白衣青年,一字一頓,“黃金!”
圍觀的人群炸開。
“瘋了嗎!御家二爺瘋了嗎!居然要花三千兩黃金買下一個有夫之婦!”
“還是個二手破鞋!是個粗鄙的農婦!”
“御二爺果然是瘋子!有錢多到沒處花?像御大那個不成器的三兒子一樣,蒐羅美女砸錢玩?玩膩了就扔掉?敗家!”
這些話一字一句傳到當事人耳中。
御晗之冷笑一聲,朗聲道,“三千兩黃金!買她做本爺的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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