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玉,想當初正是閻軍跟廟產一起打包,賣給他們夫妻的。
還有幾個小銀戒指,金耳環之類的零碎東西,總體打包,賣了八百塊錢。
當時的閻軍急著出國,不說變賣親媽的東西,只差連親媽一起當掉。
甚至於家裡的鍋碗瓢盆都給他賣光了。
因為這塊玉質地溫潤,顏色純,張嚮明沒捨得拿來賄賂王戈壁。
也知道閻佩衡會認識它,所以沒敢戴過,一直給了她媽戴著,前幾天她媽唸叨說自己的玉不見了,張嚮明還以為老太太是不小心落那兒,正在家裡找著呢。
這怎麼突然就出現在閻肇手上了?
要知道,雖說這東西是閻軍賣給劉鵬的。
但閻軍即使回來,跟他親爹對簿公堂,也輕易不會吐口這些東西的去向,畢竟兄弟三個,閻肇手頭還有蘇文的口頭遺囑,以及遺囑見證人。
他要承認了,他就是盜竊母親的私產,要坐牢的。
所以雖說心裡有鬼,但一直以來,劉鵬夫妻並沒把這當成件大事,當然,更沒想過,陳美蘭夫妻上首都才不過半個小時,就能把這件事給弄清楚。
可是這塊玉,怎麼就到了閻肇手上的?
第135章 彈劾上級(我沒哭,是房頂在漏水)
這東西一直是張嚮明的老孃戴著,在這一瞬間,張嚮明也想到了胡小華。
試想,胡小華那種坐過牢,又喜歡小偷小摸的人,順手牽羊,可就不喜歡偷?
張嚮明氣的混身發抖。
雖然領導人都說黑貓白貓,能抓住老鼠的才是好貓。胡小華確實很能賣貨,是個賺錢機器,為此他們全家都在巴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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