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之年,初語還是第一次坐警車來到警局。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網上的軒然大波令一喬手忙腳亂,對方顯然是預謀而來,在她們都還沒得到訊息的時候,新聞就已經滿天飛了!
這次被抓進來的作者,其實不僅初語一個人。但是其他人,皆是因為文中的情節含有暴力誘導或是色情描寫的內容,而被帶進來教育教導。
只有初語,是因為被人舉報!
舉報者稱初語的一篇小說之中,對於反派處長的描寫,帶有嚴重的人身攻擊性質。作為處長的家人,在小說爆紅之後,這麼多年一直深受其害,所以才怒氣衝衝的舉報,希望初語刪除相關情節。
那篇小說是初語成名之後寫的紀實文,文章中的情節與內容,皆來源於生活中的真人真事。
的確,在這個前提下,貿然將他人寫進書裡,確實是侵犯了角色原型的利益。但是初語記得很清楚,當時在寫這個文的時候,那名處長就已經因為貪汙罪被判了刑。
而他的家人,更在收了一喬給的錢之後,全力配合初語寫文……
現在他們反咬一口,明顯是受了別人的驅使。再加上網上的那些新聞,稍加思索,便能想通其中的關鍵。
這種舉報其實並不能對初語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影響,但若是加入輿論的引導,那麼便不可同日而語了。
“警察同志,舉報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我文中所寫的內容,均獲得了當事人的同意,並且還支付了名譽受損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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