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 諾瀾被叫到金部長的辦公室, 知道有人舉報馬爸爸十五年前犯有殺人罪,要求重新審理十五年前劉明宇被殺案件。
諾瀾聽到這個訊息一點也不意外,她已經為此做了完全的準備,甚至已經為馬爸爸請好了律師, 就是都敏俊的好朋友張英牧律師。
認識張英牧律師並不是因為都敏俊, 而是曾經因為一起案子與他有過接觸,知道他也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律師所以這次諾瀾才請他的。
雖然諾瀾作為親屬不能直接參與這件案子,但是可以知道的進度方面她還是從尹檢察官以及陳檢察官那裡知道了。
那天,張英牧陪同著馬爸爸來接受審問,雖然馬爸爸一直要求她裝作兩人不認識, 以免女兒丟臉, 但是諾瀾還是堅持一有空就陪在馬爸爸身邊,雖然辦公室一些八卦的職員確實有一些閒言碎語, 但是諾瀾並不在乎。
有諾瀾提供的資料以及證據, 由張英牧提供給檢察官審查, 很快便判定馬爸爸為非蓄意暴力致殘, 由於已經過了暴力致殘罪的追訴期, 馬爸爸也無需承擔責任了。
可是由於馬爸爸出入檢察院被審查的訊息被報到出去, 馬爸爸的st建設迎來了巨大的危機,幾個重要工程被退回,材料供應商要求終止合約, 股票價格更是持續下降。
諾瀾趁著股票價格下降的勢頭大量收購被丟擲來的股票, 之後用大筆資金強勢注資st建設, 更是利用自己大股東的身份要求幾家大企業合力支援st建設,在短短几天內連續拿到幾個新的開發工程後,st建設終於穩定下來,甚至比以前發展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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