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又把準備好的奇珍異寶贈與四人,因司馬徽琴藝頗高,便送他一架倚桐古琴;因胡昭擅長書法,便送他一套狼毫玉筆;因郭嘉好酒貪杯,便送他一對銀質酒樽;因徐庶上有高堂,便送他一尊西王母玉像。這些禮物本來就是奇珍異寶,上面又鑲嵌“御製”二字,更顯貴重。
這些人以為是這些禮物是太后賞賜給呂布,呂布又轉贈自己的,既然拜呂布為主公,主公給的見面禮不能固辭不受,在再三推辭後,個個面帶微笑地收下了。
這些禮物自然是呂布在十常侍之亂時從皇宮裡順手牽出來的,此時借花獻佛,卻也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呂布又給每個人十斤黃金作為搬家費用。
呂布知道,這些賢才投奔一個主公,主要考慮的是能否一展所長能否實現理想,而非金銀財物,如果在第一時間就把財物亮出來,反倒會讓這些生性清高的名士看輕自己,等他們答應跟隨自己,自己再贈與禮物便順理成章,他們也不會受之有愧,還會因為自己贈禮厚重而對自己好感倍增。
這一點兒跟後世找女朋友一樣,對於那些清高自傲的女人,一開始就拿鮮花、鑽戒、名車去砸,只會讓那女人更矜持,更遠離自己,但如果一開始就平等相處,透過溝通了解增進感情敲定關係,再送禮物,便事半功倍,會讓關係突飛猛進。
當然,對待那種本身就看重金銀財寶等物質利益的人,就要在第一時間裡拿出厚禮,如同去泡那種物質性的女人,就只能用錢猛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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