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某些問題上,總是十分容易說服自己。
就好比調李昊回長安這件事,其實銀行是否成立與他關係並不大,寫信給李二之前他也未必會想到那位皇帝陛下會把自己從幷州調回長安。
一來沒這個必要,二來突厥這邊的事情還沒有弄完,現在回長安,弄不好這邊的事情就要前功盡棄。
可問題是李二已經下旨讓他回京述職,就算再不喜歡,他也得回去。
於是,半個月後的一個下著小雨的清晨,李昊回到了長安城,第一件事不用說,自然是回家看那個隨時準備跟自己爭家產的小屁孩。
李德獎,已經六個月大了,長的像個肉糰子,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裡對任何事物都充滿著好奇,見到李昊也不知道怕,伸著兩隻小手要抱抱。
老孃紅拂生怕小傢伙閃到腰,有些不放心李昊,但架不住李德獎意志堅決,死活要找哥哥,無奈只能口頭上威脅大兒子:“我告訴你,別傷了你弟弟啊,小心點。”
“知道知道,沒吃過豬肉我還沒見過豬跑啊。”李昊伸手將小老弟接過來,打橫抱在懷裡,一隻手託著他的腰,另一隻變戲法一樣從身後抓出一隻虎頭虎腦的小‘貓’拿到他面前:“老弟,咋樣,喜歡這個不?來,摸摸看!”
紅拂見李昊的姿勢像模像樣的,稍微放下心來。
不過,在看到李昊拿出一隻小‘貓’送到老兒子面前的時候,立刻嚇的汗毛倒豎,上去一把將小兒子搶了回來:“李德謇,你要死啊,那是老虎,咬到你弟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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