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棧內,許明華的懷中像揣了幾隻兔子,興奮得坐臥不寧。
宋衝交待:景源縣透過虛列民工姓名套取賑災銀,十六天共套取了三千八百兩銀子,這些錢趙則和獨得五百兩,縣丞鄧懷賓得四百兩,主簿林祥三百兩,宋衝得了二百兩,六曹的曹頭各得一百兩,剩下的被縣裡的衙役和小吏瓜分,整個景源縣上下官吏人人有份。
許明華做過縣丞,知道地方官吏不靠微薄的薪俸過活,他任立安縣縣丞的時候,每年也有三百多兩難分明目的銀子進賬,調任御史臺後,一年的俸祿不足三十兩,雜七雜八的錢加在一起八十兩頂了天。許明華出身富家,倒不用為銀錢著急,升任京官,奔得是好前程。
想到三千八百兩銀子許明華還是有些眼紅,自家一年的收益還比不上貪官一次所得,想想都可恨可氣,這夥貪官汙吏非得重重懲治不可。
許明華一邊咬著牙,一邊忍不住笑,興沖沖地寫好奏章,又細細地修改了幾遍才滿意地擱筆,將自己這篇妙筆生花的文章讀了兩遍,封箴好,準備讓許安透過驛路寄往京城。
話到嘴邊,許明華突然頓住了,將奏章放回書桌,重新坐回椅中。這封奏章言之有物,查有實據,還有證人,報到御史臺肯定引起重視,但一個縣的貪腐根本算不了什麼大事,甚至驚動不了御史大夫華大人,更不用說被天子得知,就算把景源縣上下官吏全部貶職處分,對自己的利益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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