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臻淡淡說:“可是,2300萬的支票並沒有被金先生取出,金沈依然經營著豐記,沒有離開,沒有結婚,她也在等。金先生究竟去了哪裡?”
金繼業還在抱怨:“他發家完全靠的是我母親,在公司幹了十幾年,大事小事依然要我母親幫襯。他根本不是會做生意的人,一點經商頭腦都沒有,我媽全心全意對他,他倒好,到別人那裡演翩翩公子了。”
“他背叛了家庭,大可放他走,就當丟掉一家垃圾。”石臻說:“離婚固然會讓家族一時蒙羞,但也好比硬留著個渣男在身邊噁心自己強吧,萬一哪天把‘紅顏知己’的事捅出來,金氏豈不是更丟臉。”
高颺心想,石臻,別跑偏了,不是批判會,說正事啊。
“我母親放他走了!也給了他要的2300萬,甚至還要容忍他們在芸市共同經營豐記。”金繼業冷笑:“她瞞了家裡所有人,就這樣想偷偷的放過這個渣男,真的是太善良了。”
“後來呢?”石臻問。
“你在套我話?”金繼業忽然說。
石臻不緊不慢回答:“我找到了你們費盡心力要找的東西,不需要套話,你不說,自有其他人補充。”
“你找到金灃澤了?”金繼業故意說。
石臻搖頭直接回答:“2300萬的支票。”
金繼業依然不信:“你騙人。”
“我不騙人,我討厭騙人。”石臻點開手機,將2300萬的支票照片發到了金繼業的手機上,然後補充道:“這張支票上有一枚帶血的指印,按照指印的大小,應該是個孩子,如果猜的沒錯,是當時14歲的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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