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馬家別墅時,天已經黑了。
施魘術之人,還沒有上門。
他竟扛過了反噬之力,真是厲害。
不過,半夜,一張紙片出現在馬家院內。
“嶽麓山,醉晚亭,明天中午十二點!”
第二天,我與馬亦菲一起赴約。
她有些焦急,問:“弟弟,那人真的會來嗎?”
我自信地說:“肯定會來的。”
她問:“為什麼呢?他帶著那一對男女鬼物,逃走就可以了。”
我本不想多講,但見她好奇,便耐心地說:“他用鎮物下魘術,就必須先與惡靈簽下血契。而你是他獻祭給惡靈的,惡靈得不到獻祭之物,得不到滿足,就會反噬與他簽下血契的人,要不然惡靈會死。鎮物同時又是他剋制惡靈的東西。拿不回鎮物,他會成為所養惡靈的血食,七竅流血而死。”
所以,我斷定幕後之人,必來。
她似懂非懂,低頭思索,過了一會兒:“我大概明白了。就像我們工作,甲方乙方,要籤合同。違約一方,是要受懲罰的。”
我沒有反駁。
其實,我有一點我沒講。
動用男鬼女靈來害人,幕後黑手,既是達成事主的要求,賺取錢財。更重要的目的,是他想養成一隻“煞體”,為自己所用。
可惜,自作孽不可活啊。
最後一步讓我破了。
“煞體”得不到承諾的東西,一定會反噬那幕後黑手的。
爺爺說過,與惡靈籤血契,豢養惡鬼,雖能一時得利,但最終會反噬自己。因為,惡靈是人橫死而生,本就帶著人的貪婪、執念。慾壑難填,終究引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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