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碎星團的夜魔女王、金山毒霸,承受旁人畏懼卻又充滿慾念的目光,褒麗妲常常覺得自己搞笑,一個沒滿十歲的丫頭,卻成為眾多男性的慾望目標,這簡直荒謬。
如果讓那些人曉得,他們處心積慮,想要得手的邪豔女王,真面目只是個不滿十歲的小鬼;曉得那具惹火皮甲底下的胴體,褪去化形後,其實扁胸沒屁股,不過是個還沒開始發育的女童……不知又會是何表情?
……連我這樣的你們都想上,這是得有多禽獸啊?
……妖魔都該死,你們也不配活著!
看著周圍的人與妖魔,褒麗妲時時生出這樣的念頭,偶爾想想,如果自己不是遇上這群夥伴,如果不是在那天,遇上了那個人,死咬住他小腿不鬆口……今日的自己,不知會是什麼樣?
可能死了在哪個水溝裡,可能因為是半妖,被人族消滅掉,也可能因為是半妖,被妖族殺掉,卻唯獨不可能像現在這樣,加入人族的隊伍,和人族並肩作戰,共抗妖魔。
照理說,這該是一件挺犯忌諱的事。對抗異族的戰爭裡,收一個血統不純的雜種來當戰友,還委以重任,成為主要幹部,不知會引起底下多少猜疑,但在那個人的忽悠下,居然沒人提出質疑,這個情況就那麼一直維持下來。
當然,眾人服氣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自己上陣時,殺敵絕對狠辣,對妖族從不留情,甚至近乎瘋狂,沒誰能拿這方面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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