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忍受第二次失去的她,跑到故鄉田舍鎮,自那之後經過了10年。
沒有告訴任何熟人自己的目的地,並和他們斷絕聯絡,漫無目的地混沌度日。
那樣的生活在大概三年前發生了改變。
住在一個適宜的街道上,開始新的生活。
雖然完全不夠熟練,但她還是堅持練習。
有一天以前的恩師來拜訪她。
“老師你真是太偏愛我了。竟然能找到我的住處。”
“看來你……已經不抽菸了呢。”
“因為對嗓子和肺都不好嘛。”
雖然恩師對女子這種亡羊補牢的想法有些無語,但是女子畢竟這樣走過來了。
“老師。能聽聽我唱歌麼?”
她取下架子上的吉他,發出鏗的一聲。
恩師吃驚地瞪大了眼睛。
“你要彈吉他呀?”
“什麼呀。連老師都認為我是個沒用的笨蛋麼?”
“沒有這麼過分的想法啦。”
“嘛,雖然如此。和平時一樣的話就追不上那個笨蛋啦。”
面對無妄之災,在快要失去意識的時候突然告白,剛知道彼此的感情就驀然離世了……就因為這個原因,過了這麼多年都沒有忘記,也讓她一直無法前進的,那個音樂白痴。
她拿起吉他,看向剛才在看的電視。
“但是,看到他們這麼努力,自己也要做點什麼呢。”
電視上是三個人的樂隊。
那是由貝斯手、鼓手,然後就是吉他手兼任歌手,組成的一個隊伍。
樂隊的名字叫pri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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