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水煮羊肉是真的對的起這四個字,就是一整頭羊開膛破肚,下湯鍋,燉上個把小時,隨後再撈出來,用大號的斬骨刀切斷掉之後,用手或者小刀再分而食之。
用的羊還得專門是吃草根荊條一類的戈壁羊,這種羊煮出來味道不羶,而且還帶著一股子因人而異的青草香。
一個小時的時間這羊肉才煮到七八成熟,這個時候正是肉汁鮮美,這後廚在燉羊的時候,害怕羊肉裡面的水分流失,所以並沒有鹽,只等著羊肉上來。
端到我們面前的時候,這才取過味碟,用這隻帶著鮮味的羊肉,蘸著味碟裡面的調料吃。
像我一般都帶著些芥末花或者是北京腐乳,用香油再加蒜蓉麻醬之類用筷子調好之後,當做味碟蘸著吃。
不過張天罡只說我這是不會吃,他只用這粗鹽粒子灑在羊肉上就吃。
當天我們兩個人叫了一條半的羊腿,戈壁羊都不大,但是去了骨頭之後大概也得有個大幾斤的重量。
卻都被我們兩個人那是一段狼吞虎嚥,吃了個一乾二淨,外帶上一整瓶沽南土產的地瓜燒。
喝的我們是略微有些暈暈乎乎的,不過出門的時候我這才後悔,本來是打算晚上做塑像的。
可是這做塑像有規矩,那就是做之前絕對不可碰酒色之類的東西,現在這酒已經喝了,他想要做塑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又得耽誤一晚上功夫。
不過千金難買爺高興,這酒喝了,那也就喝了吧,所以也沒多大,想些什麼,兩個人叫了個代駕就把車子給開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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