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娘一聽雲嬌一家只認死股,而且一年只分三萬兩銀子,哪兒有不答應的啊。
水晶皂拿給她們芙蓉軒來運作,一年賺個三四十萬兩銀子是沒問題的。
“那咱們就訂契約吧,看是大少爺跟我去縣衙還是……”
方氏笑道:“咱們就直接手寫一份契約吧,也用不著去縣衙了,妹子還能坑了咱們不成。”
不用去縣衙立契約,就相當於私契了。
雖然同樣有效,但因著沒有官方的存檔,若是契約損毀了,契約所約定的內容也就失效了。
故而,但凡是比較重要的事情,比如田契房契什麼的,都必須去縣衙過契。
芸娘沒想到方氏竟會這麼灑脫,不過一個轉念,她便釋然了。
是啊,人家手上還捏著面霜的方子呢,你想要面霜,就不敢訛了人家的水晶皂份子錢。
也就是說,這家寬厚,好打交道,但是並不代表他們家蠢。
相反的,這一家人,比芸娘見過的很多生意人都要精明。
世上總說無商不奸,可是,那有幾個奸商能長久的?
想要長長久久地在生意場上立足,靠的就是一個‘信’字。
“哈哈,姐姐這麼爽快,妹妹求之不得呢!咱們這就立字據文書。”
雙方簽訂了契約,支付了第一年的三萬兩銀子,芸娘便揣了方子匆匆告辭。
哎呦,不怪她太在乎銀錢了。
誰讓他們家侯爺太能花了呢!
本來,胭脂水粉這一途,太多家在做了,利潤都透明瞭。
想賺點錢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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