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莊子裡住得好好的,為什麼非得去城裡?你說陛下也真是的,阿英胡鬧,他也跟著阿英胡鬧,在城裡住有什麼好。”
“夫君,這話可不能亂說。”
劉婉婷已經習慣了自家夫君時常的口出驚人,但還是沒好氣道:“陛下做事,自然有他的理由,況且這事也沒什麼壞處,莊子還在,什麼時候想回來,再回來便是。”
秦風一臉苦笑道:“那小子倒是大包大攬,連當年我賣掉的老宅都買回來了,幸好沒配備什麼下人、丫鬟,否則我非得把他的皮給剝了。”
書信中說的事其實很簡單,無非就是楊廣這段時間的變化有些大,讓楊堅對秦風起了興趣,於是乎,連聖旨也沒有,就是隨口的一句話,就讓秦風一家搬到大興城裡去住。
於是楊廣便命人把秦風當年為了安葬秦毅賣的宅子買了回來。
對於秦風來說,這事不算什麼大事,他的莊子距離大興城也不過區區幾十里路,就如劉婉婷所說,隨時都能回來。
可問題是,秦風不想住進城裡。
大興城作為大隋的都城,有一個響亮的名號,叫做國公多如狗,侯爵滿地走。你隨便扔一塊石頭出去,說不定能砸倒一群世家子弟。如果僅僅如此,那倒還罷了,大不了整天閉門不出,可問題是,楊廣這個晉王既然有心於那個位置,秦風又有心幫他登上那個位置,勢必要得罪很多人。
以前他在城外,一點也不顯眼,哪怕做得過火一點,也沒人時刻盯著他。可大興城不一樣,如果進了城他還是像現在這樣大大咧咧地把麵粉、鏡子之類的東西往外拿,後果可一點都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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