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他眼中醉人的笑意,林秋曼的心裡頭破天荒地漏跳了一拍。
李珣離開大牢後,交代馬縣令,讓他把外頭的秩序維護好,這樁案子過兩日提到大理寺審,把林二孃提走了,那些人自然會散。
馬縣令巴不得把刺頭弄走,畢恭畢敬地送走了大佛,心裡頭總算鬆了口氣。
下午李珣去政事堂,召見大理寺卿袁朗,命大理寺跟馬縣令那邊交接林二孃的殺人案。
袁朗道:“這案子卑職也聽賀京兆說過,按規矩,應是京兆府先審查,遞交到大理寺才是。”
李珣歪著頭問:“東縣府衙門口跪了數百名女郎請命,這還不夠越級審查嗎?”
袁朗閉嘴。
李珣繼續道:“不把林二孃那刺頭提走,那些人就不會散,萬一中途出了岔子,這責由誰來擔當?”
袁朗點頭道:“殿下考慮得周到。”
李珣吩咐:“明日大理寺去交接,交接好了再提人,莫要出差錯。”
袁朗:“卑職領命。”
李珣做了個手勢,他退下了。
林二孃殺人案確實鬧得滿城風雨,連政事堂裡的宰相們都津津樂道。
姜閣老八卦道:“那林二孃確有一番本事,能讓後宅女郎們走出家門為她請命,可見一斑。”
周相公道:“還好是一群弱女子,掀不起大浪,若是一群身強體壯的漢子守在府衙門口,那才叫禍!”
李珣沒有吭聲。
他倒很想見見那份請願書,賀倪說有數百位女郎在上面簽字按手印,他是不怎麼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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