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珣看著她,食指輕輕摩挲太師椅扶手,不緊不慢道:“暫且留下吧,一個女郎家獨自回京,你兄長只怕不會放心。”又道,“當初我既然把你姐妹二人平安護送來了,自然也得把你平安護送回去。”
林秋曼擺手,“倒也不必,有忠叔護送足以應付。”
李珣輕輕的“哦”了一聲,俊朗的臉上看不出心思,“先前你不是說女郎家困在後宅無趣得緊嗎,好不容易離京出來了一趟,不若做些事情。”
林秋曼困惑道:“這裡井井有條,奴插不上手。”
李珣循循善誘,“你會寫訴狀,做口供記錄應該沒有問題,過些日我要在寧江河堤旁審案,給你機會試試主簿的差事,如何?”
這餌有點意思。
林秋曼獵奇心重,半信半疑問:“奴真能到審案現場做文書的差事?”
李珣點頭,“你上過公堂,想來是可以的。”
林秋曼兩眼放光,不由得蠢蠢欲動。
見魚兒咬鉤,李珣故意說道:“你一個女郎家嬌養在後宅,我若當場殺人,不知道你怕不怕。”
林秋曼誇海口,“不怕,貪官該殺!”
李珣嚴肅地盯著她,一字一句道:“是會見血的。”
林秋曼抬了抬下巴,“在場圍觀的百姓都不怕,奴自然也不會怕。”
李珣抿嘴笑了笑,挑釁道:“你口口聲聲說不比男兒差,到時候可莫要怯場。”
林秋曼:“又不是砍奴的腦袋,何來畏懼?”
李珣:“倒是勇氣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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