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桃想要手刃仇人的想法,註定要落空——
朱高燧坐在刑臺的主位椅子上,左邊是鄭和,王桃沒有坐位,只能站在鄭和的身後,江鑫龍坐在鄭和的左手邊,而堂堂的占城國主佔巴的賴卻只能坐在朱高燧的右手客位上面。
至於占城大大小小的官員,則是連個凳子都沒有,只能老老實實的站在刑臺的兩側。
拿出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佔巴的賴訕笑著對朱高燧道:“殿下?”
朱高燧抬頭瞧了瞧天色,便扭頭對鄭和道:“宣判吧。”
鄭和點了點頭,拿起一頁文書,朗聲道:“永樂二十二年春二月初十,茲有占城新州縣之官員殘害大明百姓一案,依《大明律·戶律》、《大明律·刑律》、《大明律·涉外特別法案》之規定,現判決如下:
新州知縣古某,斬!族誅!
新州縣丞陳某,斬!
涉案之衙役陳某等計一十三人,斬!
奉大明皇太孫殿下令,凡涉案者共計一十五人,懸首新州港,以為後來者戒!另曉諭天下諸藩:凡殘害大明百姓者,即窮盡八荒六合,亦必誅之!”
充當通譯的江鑫龍翻譯如下:“……這些人都要砍了腦袋掛在旗杆子!另外告訴你們,無論是誰,只要敢傷害大明百姓,無論你們跑到哪兒去,都會把你們抓回來掛旗杆子上!”
等到江鑫龍翻譯完了,鄭和伸手從臨時準備的籤筒裡抽出一支令籤投擲於地,喝道:“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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