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八年七月三日
這一天,我成了幫派的一個小頭目,手底下有五個小弟。
相比家鄉,還是舊金山這座城市更適合我,這是一座充斥著黑暗的城市,最適合我這座天生便生活在黑暗中的人。
在這裡,我如魚得水!
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九日
我成了幫派的大頭目,負責做清道夫。
所謂清道夫,就是清理那些容易引起麻煩的東西,比如說,人的屍體。
這項工作並不算好,但錢很多,此刻的我明白了一個最大的道理,有錢也就擁有了一切。
什麼是強者,錢多就是強者!
一九七零年一月十日
我護送老大去參加一個大人物的宴會,宴會上,大人物直接槍殺了老大,並用槍指著我,是要做人還是要做狗。
我回答說,人狗無所謂,只要有錢拿,我什麼都能做。
大人物感受到了我的話是出自真心。
於是就這樣我成了一條狗。
做狗也沒什麼不好。
就這樣,我當了老大。
一九七零年五月八日
我手上的弟兄死了兩個,我帶著幾個打手,提著刀,直接衝進了對方的老巢,砍死了對面的老大,給弟兄報了仇。
我沒有文化,也沒有謀略,有的只有這麼一點狠辣。
我知道或許有一天,我的屍體也會躺在某個陰暗的下水道里,但我早已無路可走。
大人物很欣賞我,提高了我的地位。
一九七零年十一月八日
大人物舉辦宴會,許多與我一樣的頭目都去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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