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翰就是那個新接手陳小依案子的年輕檢察官。
他不得不承認陳軍行說的有道理。他因為自己都忘了當時的問題,所有沒有繼續問陳小依同樣的問題。
陳小依也沒有對那個問題給出答案。
可是,他就是覺得這個陳小依不簡單,如果真要較真的話,那麼吳翰確實沒有證據。
“小吳,你還要記住,測謊儀只是一種輔助的刑偵手段。
到目前為止,測試儀的結果在法庭上都是不可以被當成證據使用的。
就算陳小依對你問的那個問題說了謊,那你也沒辦法用它來說服法官,這個女孩有罪。
師兄還是建議你從別的方向再查查王大憨的案子。
對了,我看案件卷宗的時候,不是提到過王大憨的手指縫裡有跟長髮絲嗎?
你們怎麼不從這跟髮絲入手,看看有沒有線索。”陳軍行建議道。
吳翰嘆了口氣回道,“早就查了,可是那根髮絲不屬於我們目前所知道的任何人。
李警官收集了周圍鄰居的髮絲做的比對,也沒有人跟那根髮絲的dna吻合。”
“我們應該擴到搜尋範圍,王大憨有沒有曾經得罪過什麼人,還有這些人的女性家屬也應該列入調查範圍內。
我感覺這件案子不像是預謀殺人,倒好像是衝動殺人。女人如果單獨見王大憨這種人渣,帶把刀防身也是可以理解的。”陳軍行繼續分析道。
吳翰點了點頭,“嗯!陳小依看著確實不像那種會衝動殺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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