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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想當官的男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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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瘟神娘娘醒來之前,男人的財產應該由他的兒子繼承,沒有兒子就過繼一個,或者讓女兒招婿入贅,女婿等於半個兒子。

女兒、妻子、母親一般不能繼承家產。

若是寡婦帶著孩子,一些宗族甚至會將寡婦嫁出去或賣掉,侵佔寡婦之亡夫留下的家業。

瘟神娘娘醒來後殺了安定府中嫖倡的男人,活著的成年男子寥寥無幾,繼承規矩也變得不一樣了。

成為安定府知府的陸芳允明令禁止過繼,違者沒收部分或全部家產。她頒佈了法令,透過降低賦稅徭役等方式鼓勵女人當戶主,維護女人擁有田地、房屋、金銀等財物的權利。

凡是原戶主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員中最年長的女性將會被登記為新戶主,原戶主的財產全部劃給新戶主。如果原戶主有侍妾、通房,那麼侍妾、通房皆恢復良民身份,可分得原戶主的部分財產,不滿意財產分配方式可請官府介入……

於是乎,大家庭裡的老太太當上了一家之主。她的丈夫、兒子、孫子們死了大半,她是寡婦,她的兒媳婦和孫媳婦們大多是寡婦,一屋子女人沒有幾個是同姓的。

有的老太太憐惜兒媳、孫媳,有的老太太把兒媳、孫媳趕回孃家,結果自己的女兒和孫女也被婆家趕回孃家。

這下子,除了老太太自己,一屋子女人全是一個姓,彼此有血緣關係。

老太太捨不得家產,也不願意落得被婆家厭棄的名聲,是不會回孃家生活的。她的孃家兄弟和孃家侄子們沒幾個活著,嫂子、弟媳倒是沒什麼事,然而她奈何不了她們,就像她的大小姑子奈何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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