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匆匆流逝。
盛夏的時候,大皇子妃袁君怡誕下一男嬰。
皇室有後,舉朝歡慶。
尤其是那幫世家,激動啊,興奮啊。
同時,有人開始蠢蠢欲動,要給大公子蕭元初送女人。
這些事情燕雲歌不干涉。
用她的話說,“元初已經是成年人,歷練多年。該怎麼處理這些事情,如何搞定那些世家臣子,理應由他自己面對。我若事事幹涉,他永遠都長不大。”
她說不過問蕭元初的事情,果然不過問,更不曾指手畫腳。
太上皇燕守戰逐漸恢復昔日精氣神,每日喝喝小酒,聽聽小曲,叫上幾個狐朋狗友外出撒野,日子過得也算充實。
偶爾,燕雲歌會去找他說話,父女兩人吵幾句,就當是散心。
燕守戰嘴上嫌棄,其實心裡頭很樂意閨女找他說話,就算吵架也能接受。
石朋在少府適應良好,甚至稱得上如魚得水。
他終於找到了人生的意義,找到了發光發熱的地方。
但他依舊沒錢。
有了錢,他就應酬。
然後,又成了窮光蛋。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在母親這裡蹭吃蹭喝蹭個一席之地,順便讓母親幫忙養妻兒。
租房搬出去住,那是不可能的。
租的房子,有母親的府邸地段好嗎,有母親的府邸寬敞嗎?
有那麼多下人伺候嗎?
要啥啥沒有,又何必搬出去住。
當然,蹭住的代價,就是要忍受母親偶爾地嘮叨和嫌棄。
他臉皮厚,承受得起。
反正從小到大,都是這麼過來的,早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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