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親了親戒指,又執起林安瀾的左手,珍重且認真的把戒指套了進去。
那是一枚很常見的圓形戒指,只是在戒面上,戒指的交口處,有一朵雕琢的很細緻的鬱金香。
鬱金香精美且生動,很襯林安瀾纖長白皙的手指,程鬱看著他手上的戒指,默默握緊了他的手。
他其實很怕林安瀾會拒絕,怕林安瀾不接受,不願意戴,所以他一直沒有勇氣在林安瀾醒著的時候,把戒指拿出來。
現在林安瀾睡了,他才終於敢拿出來,敢未經他允許的,戴在他手上。
他想,或許林安瀾明天早上醒來後會很驚喜,但或許他會很驚慌,會摘下戒指,還給他。
不過這都沒關係,至少這個晚上,他戴著他的戒指。
圓了一個他做了許久的白日夢。
這就足夠了。
“很好看。”程鬱低聲道,“很適合你。”
你願意和我結婚嗎?
他看著熟睡的林安瀾,傾身親了親他的臉頰,在心裡回覆自己道:願意。
作者有話要說:太困了,和上章一樣,沒有檢查,寫完直接發的,白天會修正一下小錯誤,所以大家先將就看吧,不好意思。
關於戒指,之前評論區有小天使猜測不會是戒指,原因是程鬱都不敢主動和安安發生關係,怎麼敢送他戒指,這兩個其實不矛盾。發生關係是實打實的,不是你說我對你沒有感情,開過的車就會消失的;但是戒指他本身是個飾品,男生可以戴,女生也可以戴,單身可以戴,情侶也可以戴,你覺得這個戒指對你有意義,他就是有意義的,你覺得沒啥意義,那他就沒啥意義。意義是他的附加產物,不是他所必須的,所以程鬱送戒指其實單純就是和之前和交杯酒、住婚房一樣,完成自己的美夢。退一萬步說,日後安安恢復了記憶,把戒指扔了(當然,這是不會發生,別怕),安安自己也沒啥損失。所以這兩個是不矛盾,也不衝突,也不需要相提並論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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