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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4章 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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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話,會造成誹謗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警察說的這段時間,沐瑤的視線沒從林松的身上移開過。

那目光既具有穿透力,看得林松心慌,下意識地移開了視線,不敢再和她對視。

“你都聽清楚了?”沐瑤卻不允許他躲避,冷著臉接著問,“還鬧不鬧了?”

林松不說話。

沐瑤冷哼:“不如我也請警察先生……”

“別……這事就這麼算了,只要丁晨願意賠付醫藥費,我願意化干戈為玉帛。”

林松粗聲粗氣地打斷她,生怕沐瑤真的讓警察把他抓起來。

警察聽出這裡面還有事。

可從沐瑤的反應看出來,她並不想鬧大,便也沒再接著糾纏,很快離開了。

等人走後,沐瑤對林松說:“你聽誰造的謠。”

“什麼造謠?我聽不懂。”

林松眼神閃爍著,就是不肯和她對視。

沐瑤冷笑:“行啊,那看來這一切都是你說的,不如我現在就去找警察同志,反正他們才剛走,還能追回來。”

“別。”

林松是真的著急了。

他就搞不懂,沐瑤怎麼就這麼機靈。

氣呼呼地瞪了沐瑤一眼,他皺著眉說:“我在食堂吃飯,聽到那幾個新來的實習生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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