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片有個大湖,表面波光粼粼,水下暗藏殺機。水寨裡的人都是鳧水的好手,厲害的,一口氣能在水裡憋兩天,他們常年做水裡的勾當,有商船來了,就潛過去,鑿穿船底,讓人落水。小嘍囉們上船搶了貨物就走,當家們會武,駛著一艘小舟,比手臂還靈活,輕輕一劃就到了落水人身邊,直接用船漿敲碎了他們的腦袋。
黑店夫婦,乾的則是陸上的活計,有人經過了,三五個人的,就自己殺了,當人肉包子。大隊的人馬,就用信鴿通知寨裡,遣人來圍殺。
“自己人在店裡,那你們還放箭?”
這會帶隊的是寨裡的九當家——他們水寨一共有十個當家,他微微抬了眼皮,刀口舔血的人對人命也是冷漠的,“沒有迴應。”他說。
只要沒有迴應,不管是因為死亡還是因為被綁住了,那就會大規模進攻。
“你們這樣的東西啊,就是披著人皮的鬼怪。”指揮使用刀尖挑著九當家的下巴,稍微用力,雪亮的刀尖便穿透喉嚨,滾燙的血灑在了地面上。
他找了一面桌布,將刀尖擦拭乾淨,“繼續上路。”
部下問:“那水寨不需要圍剿嗎?”
指揮使:“我們的任務不是這個。”
錦衣衛的任務,是護送姜星秀上京,姜星秀想,那他的任務,就是讓一群魔鬼下地獄。
當天夜裡,他從包袱中拿出了一盞麒麟燈。
“好孩子。”他撫摸著那盞燈,親手替他點燃了體內的燈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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