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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二章辦砸了給我去北海放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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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二章辦砸了給我去北海放羊

唐朝的房產其實相對而言,並不算便宜。當然,像軒天下這樣動則二十多畝的大宅子別當別論。

對於唐朝房價,最直觀的證據,有一座碑文拓片上記載的,是在唐玄宗時期,在永陽坊有一座佔地面積二點九畝,擁有三十九間房屋,成拍價格是一百三十八貫,約合人民幣五十八萬六千多塊。

大家是不是以為唐朝的房價便宜?一座大別墅才不到六十萬?事實上,唐朝的政策與後世最大的不同,就是戶口直分,宅基地就像耕地一樣,有官府分配,在唐朝規定,普通人家每3口人給一畝宅基地,“賤民”之家每5口人一畝,如果多佔,一畝笞十(每超過一畝打10大板)。

同時還規定,一處房產或地產要出售,買賣雙方談妥還不行,還要徵求所在地的鄰居以及賣方族人的意見,“先已親鄰買賣”,即鄰居和族人有優先受讓權。

除了限購之外,唐朝還有“房產稅”,根據史料記載,豪華的“上屋”每年每間收兩千錢,一般化的“中屋”每年每間收一千錢,差一些的“下屋”每年每間收五百錢。

唐朝偉大文學家韓愈寫了一首詩“始我來京師,止攜一束書,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

韓愈不是平民,雖然不算世族門閥,至少也是官宦世家,他的父親韓仲卿是秘書郎。也算是唐朝的中產階級,韓愈經過三十年辛勤工作,在四十九歲時任太子右庶子(正四品下),正兒八經的“國家隊”成員,終於在靖安坊買了房這份地產大概佔靖安坊的三十二分之一。在當時已經算是高階住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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