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落山,天空被夕陽染成了血紅色。
一天很快也就過去了。
屋外,傳來熙熙攘攘的聲音,不用說,白樂樂也知道是卡修帶著族人打獵歸來。
白樂樂想著他身體還沒復原,但心捕獵受傷。便緊張的抱起兩個寶寶站在門口張望。正好瞧見卡修也在往這邊看,估計是猜到了白樂樂在擔心他,他很是興奮的朝這邊揮了揮手。
得知他沒事,白樂樂瞬間放心不少。
卡修迫切的想要回到妻兒身邊,但把今天的獵物簡單的分化了一下,自己便扛著兩頭花鹿,迅速的跑回了家。
回到家裡,白樂樂好奇的問卡修:“今天不是捉了很多隻兔子嗎?怎麼你一隻也沒分到?”
卡修把花鹿得意洋洋的拖到廚房,然後放血,剝皮,動作一氣呵成的說:“是我自己只想要這兩頭花鹿的。”
“為啥?你以前不是最喜歡吃兔子肉嗎?”
“鹿肉雖然不及兔肉好吃,但它身上的皮好,給崽崽做衣裳穿,最合適不過。”
白樂樂先是頓了一頓,這才回過神道:“原來今天你非要出去捕獵,就是衝著這些花鹿去的?”
卡修點點頭道:“樂樂,你不知道,花鹿的皮最是柔軟結實,而且美觀,又很輕盈。用得時間越久,就會變得跟鵝戎一樣柔軟。”
“是嗎?”說起給白樂樂做衣裳,白樂樂也來了興趣,也管不得鹿肉好不好吃,只要它的皮對寶寶有用就行。
“當然。只是要儲存下整張皮毛,是非常的不容易,稍微不小心,它就會腐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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