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本朝的律令是有嚴懲私自釀酒的行為的,不過官府不追究,百姓就自由放縱了些。孟水團不是出身大門大戶的,根本無法意識到這道詔令意味著什麼。
宋玉延乾脆解釋給他聽,先問他:“如今酒務的酒多少錢一升?”
“下等小酒五到八文一升,上等小酒二十到三十文一升。”孟水團回答。
“如果朝廷定下下等小酒六文一升,上等小酒二十五文一升呢?”
孟水團摸了摸下巴:“這不是好事嗎?”
宋玉延扶額,孟水團這腦筋,怎麼就是轉不過來?
她敲了敲桌子:“如果你是酒務監官,本來能定八文的酒價被定在了六文,你會如何想?”
酒務既是地方管理榷賣事務的部門,也是酒麴專賣的專賣店,它產酒、管理酒的市場,凡是跟酒有關的買賣,都離不開酒務的身影。
有的地方的酒務並不參與生產,所以就會承包給酒坊;有的酒戶,比如正店不想承包,那就可以買了曲回去釀造;至於那些腳店、酒肆則是直接從酒坊或者正店買的酒來銷售。
而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酒務都會給出酒價,然後從中抽出七成的上繳給朝廷,剩下的作為酒務釀酒的本錢。
如果有人想從中牟利,那就從“本錢”處下手,在上繳給朝廷酒稅後,在成本不變的前提下,他們肆意提高酒價,那剩下的本錢越多,他們放進自己口袋裡的錢就越多。
比如酒務賣酒獲利一百萬,交了七十萬,那麼剩下的三十萬就是本錢,但是成本要三十萬,那他們就等於沒利潤可言。如果獲利兩百萬,交了一百四十萬,再扣去三十萬本錢,那麼他們就有多出來的三十萬利潤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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