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並不是不努力,他可是寫了將近一千五百萬的字數,你能說他不努力麼?
原身歸根究底還是走錯了路,原身基本上在做無用功,在死路上的努力不叫努力,在死路上的堅持不叫堅持,非要撞死在南牆上也並不一定就是勇敢。
原身寫小說就知道強行裝逼。
但裝逼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首富賺了一百萬,那大家覺得並不爽,因為這對於首富來說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反過來,一個出身貧困的大學生,父母操勞成疾,靠自己的努力賺到了一百萬塊,給父母買了他們夢寐以求十多年,以為到死都不會有的新房子,這就很爽了。
同樣的,塑造反派,你塑造的平平無奇,那打臉也是不爽,但是你如果把反派塑造的讓人咬牙切齒,恨不得吞他的肉,喝他的血,然後你再打敗他,那就很爽了。
女主的設計也是一樣,你把她描寫的一般化,讀者覺得也就那樣吧,但是你如果把她設計的天上地下無雙,那麼再傾心男主,這就特別爽了。
而原身只懂得強行裝逼,明明是一樣的情節,他寫出來就是一坨翔,但大神寫出來就是經典。
原身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和時代脫節,他找不準自己的定位,最重要的是他不看大熱書籍。
要知道讀者的口味是多變的,這個時期流行裝逼打臉,下一個時期說不定就流行反潮流了,你如果不瞭解時代的趨勢,那麼只能逆時代而行,你真以為自己是主角呀,能夠逆天而行,想多了吧,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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