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玉父母給李達的要求之一,是李達必須去SH定居工作,因為他們不會同意女兒遠嫁外地,因為季玉是個獨生女。
這個要求其實也不過分,雖然李達內心並不情願。
他爸媽不也就一個兒子嗎?
雖然還有一個女兒,但也不是說兒子可以不要了。
不過李達也能理解對方的心情,這個是可以考慮的。反正他在外面讀書,也就是寒暑假回去,現在交通便利,這個條件不是不能接受。
“最後是SH有套房是必須的,有房了,你們才可以結婚。我和她爸也不是不講道理的,知道你們年輕人不容易,不過,我閨女最多等到二十五,我想早點抱外孫。”
意思是白手起家在SH工作三年內買套房。
那時候李達也明白了,對方看似在商量,實際上是沒商量……
所以,兩人就這麼分手了,李達提出來的。
最後好像還是因為房子,但也不單純是因為房子。
因為李達家裡雖然不是很有錢,但也不是很差,而且有錢的親戚其實挺多,真要想去借,不是借不到。
至少借個首付的錢,加上李達自己努力一下,也不是完全做不到的事情,只是李達不想這麼做了。
為了娶個媳婦,連累自己全家,還得跑到外地去,一年到頭就過年回一次家。
有必要麼?
還有就是人心,總是會隨著環境發生變化的,因為季玉也沒有幫他說話,就任由他一個人承受著父母的刁難,所以,李達覺得有些心灰意冷,原本他其實是下定了決心的,不管條件多苛刻,他都儘量答應,但看著季玉和她家人的態度,李達沒有答應任何一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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