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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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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哲浩從來沒有對陳素做出人身傷害的事情,陳素被逼無路可走才出此下策保命的理由不足成為自衛理由。

陳素破壞火警鐘導致商場動亂,發生幾件嚴重的踐踏事件;她故意推到遲暖滾下樓梯,一度讓遲暖陷入危險。

公安以她尋釁滋事妨礙公共安全罪和故意傷人罪起訴她。

陳素被拘留之後,顧延榮沒有替她打點一切,她只能自己找律師,讓律師聯絡在英國上學的顧瑞琳,讓女兒說服顧延榮,讓他出面擺平這件事。

律師說,像她這樣的行為,一般判三年以下;如果認錯態度良好,可能輕判,幾個月有期徒刑。

不,她不能坐牢,幾個月都不行。

她要是坐牢的話,以後就很難立足於在上流社會。以後每次出席上流宴會,她會被人嫌棄,被人舊事重提,監犯的標籤會跟隨她一輩子。

她不要以後走去哪裡,大家都叫她監犯!

陳素被拘留了,除了律師之外,不能跟任何人聯絡。顧瑞琳接到陳素代表律師的電話,震驚了,母親出事了,父親居然沒有提供幫助,害到母親來求助一個剛成年的女兒。

顧瑞琳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國讓父親出面擺平這件事,讓大哥放棄起訴,讓母親從拘留所出來。

顧瑞琳回到海城那天,遲暖出院了。

那天顧延榮過來了,接遲暖回去莊園安胎。

遲家一家人提前一天搬進莊園,當遲暖來到莊園後,遲家人和顧哲浩的爺爺奶奶都在顧哲浩的別墅“清寧苑”,根本沒有人知道顧瑞琳已經回到主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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