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曜景的手中拿著一柄毛瑟步槍,槍口猶自繚繞著青煙。
清廷新軍的制式火器就是毛瑟步槍,這種由德國人發明的武器,從十幾年前開始,便風靡了全世界。雖然論起精度和射程都不及莫辛-納甘步槍,但很穩定,在戰場上,沒有什麼比穩定更重要的了。
“你……你殺了他?”陳兆福的聲音中帶著一絲遲疑,也帶有一絲憤怒。
“如你所見。”王曜景把玩著手中的槍支,很輕鬆的說道。他正愁從俄國人哪裡繳獲的子彈不夠用了,現在倒是可以緩解一下燃眉之急了。
“我的意思是……你怎麼能用槍殺他呢?”陳兆福看向王曜景,彷彿在看向一個陌生人。
“什麼意思?”王曜景很是不解,在他的思維中,用槍殺人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個武者,死在槍支之下,是一個恥辱。”陳兆福的臉色漲紅,他低頭看向這個軍官的屍體。
一個血洞在對方的額頭上分外顯眼,腦漿和鮮血混合著流淌出來。此人的雙目圓睜,瞳孔縮小,明顯是帶有不可思議。
王曜景雖然不太贊同對方的理念,但卻能夠理解對方的這種心情。
一個人數十年如一日的練武,卻敵不過一顆子彈,這種悲哀,不是外人所能夠想象的。
“如果有下次,我儘量用刀砍人。”王曜景點了點頭,並沒有跟對方爭辯想法。這種事情是說不清的,爭得面紅耳赤的沒有任何意義。
他本人就是實用主義,只要趁手,用什麼工具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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