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買嗎?”任勤勤猶豫了,“我有兩套衣服換就夠了。家裡衣服還很多呢。”
“你以為買衣服僅僅就是花錢嗎?”沈鐸眉尾輕挑。
任勤勤語塞。
“敬人先敬衣,是這個社會不成文的規矩。從一個人的衣著品味,代表著出身,教育程度,興趣愛好,職業範圍。不僅如此,學會從一個人的外表打扮去分析他這個人,也是你要學的一門課。”
“就是眼光。”任勤勤露出瞭然之色。
沈鐸點頭:“眼光,本該是自幼靠著耳濡目染、親身經歷來培養的。你半路上道,只有透過比較粗暴的方法惡補了。”
任勤勤明白。
沈鐸又說:“衣服不論價格貴賤,都有其設計上的美學規律。你還要學會去欣賞,分析,理解,最終形成自己的品位。這樣,你也不會成為時尚的盲從者,也就是俗稱的‘傻多速’。”
任勤勤不禁哂笑。
沈鐸道:“店員會對每款衣服的設計做解說。你還要記住,那是一種營銷手段。他們會盡其所能地吹噓。你要有自己的辨識能力。”
“問題就在這兒。我目前的眼光還沒高大上到這份上呢。”
“眼光沒有,自信總有吧。”沈鐸注視著任勤勤,“記住了,勤勤,將來有一日,你會有一種‘我所欣賞的,才是佳品’的自信!”
作者有話要說:
gordon ramsay真有其人,他肯定不認識沈鐸哈哈哈哈。
沈家的倫敦行宮也只是他們家物業之一。肯辛頓宮旁邊,好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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