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旭笑了笑,“你愛他什麼?我到現在都覺得你當初就像著了魔一樣。”
陳遠低下頭,愛他什麼?他也說不清。他向來愚笨,問他什麼都說不出個所以然,想破頭也想不出個答案。
他只知道,第一眼見到李越和,就在這家酒館,便從此丟了魂,也丟了一顆心。
因為美貌麼?其實也不是。
那時李越和一灘爛泥似的醉在舞池裡,手裡還抱著瓶兒洋酒,頭髮亂成坨草,口中念念叨叨,上身是件兒supreme的T恤,下面穿一件漏出兩個膝蓋的破洞褲,任誰一見,都以為是隔壁大學城裡醉生夢死唱著money和women的大學生呢。
可他偏偏喜歡,打第一眼便看上了,無論如何都移不開眼。
他皺眉時喜歡,撇嘴時喜歡,壞笑時喜歡,憂傷時喜歡。
心彷彿死死被這個剛認識不足一天的人攥在手裡,放不下,忘不了。
他做了這輩子走藝術以外最重要的決定,或是走藝術學表演本質上就是為了來北京,跟李澤旭相識,然後認識這個男人。
他彎下自己近一米九的身軀,將這個男人背在肩上,用手托住他的屁股,將人直接抗回了中戲。
元旦前夕男孩子們不是連夜泡吧唱K便是跟女朋友出去開房,宿舍裡空無一人。陳遠將李越和放在自己床上,
陳遠搬了個凳子坐在床邊,就盯著他看。
李越和喝的失了神志,迷迷瞪瞪的睜開眼,看到陳遠也不害怕,只是挑了挑嘴角,笑著說,“這是哪來的弟弟啊,這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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