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位上有兩列字,寫著,愛妻顧樹歌之位,妻沈眷立。
“不要看了,我們把衣服燒了。”沈眷輕輕地說道。
陵園裡小歌的墓碑上刻的不是這個,是顧樹歌之墓,沈眷立。因為會有外人看到,沈眷不忍心她消失了,還受流言揣測。但牌位,是她在想念顧樹歌,盼著顧樹歌回來的許多個日夜裡親手雕刻的,她沒有控制住自己,刻上了愛妻二字,並以妻子的名義自居。
現在顧樹歌回來了,沈眷不免有些不自在,她愛得熾烈,愛得全心全意,可愛意這樣個人且私密的事,哪怕是對顧樹歌,她都會很羞澀。
愛,不是什麼不好的事,可是總因心動,因矜持,因內斂,因種種緣由,而羞於啟齒。
“好。”顧樹歌應著聲。
沈眷沒有看她,低著頭,將衣服點燃。
“姐姐。”顧樹歌忽然出聲。
沈眷抬頭看她。
顧樹歌深深地望著她,懇求道:“你說一說你喜歡我吧,衣服的靈會把你的喜歡帶給我,我穿著它,就每天都被你包圍。”
每天都被沈眷的喜歡包圍,這該多幸福呢。
沈眷聽了,眼中泛起輕柔的光,她低下頭,看著燃燒的衣服,溫柔地說:“小歌,我愛你。”
第九十一章
話音剛落,衣服燃盡,幾乎是瞬間,顧樹歌身上,換了新衣。
這一身新衣,就是和尚所說的衣服的靈。
她這才知道,原來愛,是有形狀,有溫度的。衣服軟得像輕雲,暖得像仲春清晨的霧,帶著春暖花香,氤氳得恰到好處。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