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七本日記本。
從青澀稚氣的十五歲到初初長成,在實驗室裡獨當一面的二十二歲,七年時光,兩千多個日夜,每一天的日記裡都會出現沈眷兩個字。
“等我長大,一定要娶她!”這是十五歲的顧樹歌,字跡張牙舞爪。
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字裡行間都是瑣瑣碎碎的校園生活,時不時就會加一句姐姐喜歡,姐姐不喜歡,姐姐知道了會怎麼樣之類的話語。
“姐姐在書房忙到好晚,她趴在辦公桌上睡著了。她在燈下真好看,我差點偷親了她。我想擁有她。”這是十六歲的顧樹歌。
怎麼小歌那時候這麼霸道。沈眷笑意越來越深,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年風很輕,夜很美,少年的小歌朝氣蓬勃,她的目光始終清澈而專注。
沈眷笑著,眼淚卻落得更加厲害。
天黑了,她抱著日記,回到了公寓,她坐在書桌後,開著檯燈,一個字一個字地往下讀。
日記一本比一本厚,長大一些的小歌,話語也多了,有時顯得還有些囉嗦,卻囉嗦得很可愛,她試圖描繪她看到的雲,試圖形容春天校園裡泥土摻雜著樹葉的香味,試圖把她對她的感覺比喻成春天的雨,夏天的風,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陽光下,放在窗臺上的一杯熱牛奶。
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我才十七歲,可是每次看到沈眷,聽到她的聲音,感受到她的溫暖,我都擔心餘生太短,不夠我好好愛她。我要抓緊時間了,在沈眷的名字前面加上,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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