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了五天,家裡沒什麼變化。
到家時,時候還不算晚,傭人還沒離開。明天有客登門,沈眷吩咐了傭人一些待客的事情。
警察就來了,在庭院裡,房子裡前前後後的忙碌,裝上攝像頭,監聽裝置。
他們忙了一個多小時,一離開,劉國華就派了人送來了監控錄影。
監控錄影是道路上的攝像頭,還有路邊商家自己裝的攝像頭裡剪出來的,從案發前十五分鐘,到案發後十五分鐘,總共半個小時的時間。
沈眷拿著監控進了書房,然後關上了門。
這座房子裡裡外外都被裝上了攝像頭,只有臥室和書房例外。臥室是不方便,書房是沈眷要求的。
她開啟電腦,抬頭衝著顧樹歌說了一句:“你來看一看現場有沒有你眼熟的人。”她點開影片,然後說了自己的想法,“我猜想,兇手有可能就在現場,親眼觀看自己的傑作。”
這個猜想,顧樹歌也有,她還沒來得及跟沈眷說,沈眷竟然跟她想到一處去了。
總共三十分鐘,不算長,也不算短,但因為是好幾個監控裡減下來的,分成了好幾個影片,看起來有點麻煩。
雖然劉國華說了,現場沒有看到四名嫌疑人的蹤跡,但兇手不一定肯定是四名嫌疑人中的一個,還是讓小歌親自看看的好。
辦公桌後放了兩把椅子,電腦在桌上,沈眷和顧樹歌各自坐了一把,一起盯著螢幕,不放過任何一幀。
直到看完,顧樹歌在沈眷的手心畫了個叉,表示的是不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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