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瑞先單獨和秦朝陽簽了店鋪的買賣合同,然後直接把四千萬給他轉了過去。從這一刻起,那個店鋪就是寧瑞個人的了,並不計入到酒吧的資產當中。
接下來,寧瑞三人又簽了投資分股的合同。秦朝陽和陳百里各投二百萬,分別佔酒吧的百分之二十股份。當合同簽完後,陳百里和秦朝陽就正式成為寧瑞的合作伙伴了。
只要他倆不會為了利益而出賣、背叛寧瑞,就不會有人輕易的動他倆。同樣的,如果有人想要針對寧瑞,那他倆肯定也好不到哪去,就跟吳雲龍這件事一樣,說不定還會被綁架。
酒吧的合同都已經簽完了,陳百里又拉著寧瑞和秦朝陽在他的辦公室裡喝茶。講道理,龍祥珠寶已經步入正軌,他這個老闆不用每天都在,只要按時來盯著,然後就是找翡翠原石,所以他的時間也很充裕。
秦朝陽就更不用說了,整天除了不務正業以外就沒有其他的事情做,時間多的像流水一樣。可這次和寧瑞合夥開酒吧,他必須要上心了。之前他還想著跟在寧瑞身後喝湯,但現在他覺得不對。如果他什麼都不做,就抱著寧瑞這顆大樹好乘涼,然後分錢,那寧瑞為什麼要跟他合夥?
說白了,寧瑞憑什麼養一個閒人?哪怕他因為寧瑞,半邊臉上捱了一板磚,但那也是他為了搭上寧瑞這艘航母。
喝了兩口茶後,陳百里直接衝寧瑞問道:“寧老弟,你覺得我這家龍祥珠寶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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