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河上空延綿兩天的春雨止住,一縷陽光刺破陰雲,照下來,鑽破泥土的蟬蟲爬上溼漉的樹皮,正緩慢的褪去外殼。
辦理證件手續的人來往大廳。
喧鬧之中的二樓上面,已經開完了會議,之前交河縣的幾起命案再次擺到了每名警察手中,但從普通人的角度來看,李方明乃至他的手下,基本上全是人渣,死有餘辜。
前者更是從調查中發現,還有和島國人有牽連,甚至不排除幫助島國人利用長江水道走私,或者安排間諜入境的可能。
可警察並沒有審判權,只能按照法律來執法,從公上而言,那個人確實觸及到了法律,這是不可更改的。
兩者相結合之下,變得非常難辦。
當然,如果排除通勤局那幾件事的話。
會議室漸漸安靜下來,偶爾能只能聽到幾聲咳嗽,待到人走完後,方誌這才摁滅了菸頭。
起身拿起會議桌上的警帽,看著上面的警徽好一陣。
然後,戴上頭頂。
走出門後,早有副手等候,他邊下樓邊吩咐周圍的警員。
“……聯絡成銀市那邊的同志,先行抓捕夏亦,我們這邊連夜趕過去,畢竟他是在交河縣殺的人,按程式將移交交河縣警方受理。”
“明白!”
出了大樓,十餘名警員已經在幾輛車上等候,方誌開啟車門,回頭:“另外,罪犯是自首的,不得擅自開槍。”
關上車門,看著一輛輛警車閃爍警燈駛離大院。
“.….不管如何,我都要護你周全……千萬別動手啊,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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