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栩栩這不叫肥,這叫健康。”說著明雁又把那隻薩摩耶往上抱了抱。
明思無言,一隻狗,這叫的什麼名字?栩栩?乾脆叫蛐蛐得了。他只能接受自家弟弟的新愛好,試探地伸手摸了摸那隻狗,還挺好摸,他問道:“是不是一個人在外面太無聊了,所以才想要養只狗?”
“沒啊。是我前男友的狗。分手後,他就留給我了。”明雁笑著邊說,邊蹭著懷裡的狗。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明思差點摔了自己手裡的杯子,咳得臉紅脖子粗。
明雁好笑地看著他:“哥,你之前陪我待了幾個月,應該看出來了呀。你放心,就談了半個月,我就是想試試是不是真的開始喜歡男人了。後來兩人性格不合,和平分手了。栩栩是戀愛第一天一起買的,分手後我捨不得,他就留給我啦。”
聽明雁說得這樣輕鬆,明思覺得自己太嚴肅並不好,況且這麼一趟回來,他發現明雁變開朗了許多,前男友就前男友吧,畢竟是前了,況且只有半個月,他勉強自己接受,努力裝作不在意道:“你開心就好。”並且心裡居然隱隱覺得,只要不是寧休,是誰都好。
明雁暗笑,覺得他哥越來越可愛了。
他這幾日的確心情好,畢竟回到了兩年未曾回來過的家中,看到了媽媽、哥哥,還有昭昭,媽媽的身體又好了不少,胳膊已經能微微移動,醫生都說未來也不是沒有重新能夠走路的可能。這瞬間,他覺得生活彷彿又充滿了希望,雖然他還沒有想好回來後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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