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荊在一年前打獵時,偶遇了一隻五爪花紋的大老虎,一人一獸兩相搏鬥,他贏了,卻也在肩膀上留下了三條深可見骨的傷痕,還險先傷到了他的手臂。
猛虎照舊賣給了酒樓的老主顧,但是老虎身上最值錢的兩樣東西,虎皮和虎鞭,他都留了下來。
昨夜,他將這兩樣東西都翻找了出來,虎皮留著還有他用,虎鞭帶著來換錢了。
藥鋪老闆也是個狡猾精明的人,見蕭荊一副大老粗,又窮酸的模樣,還以為是不識貨的人。
“壯士,我這兒是小本買賣,最多五十兩。你覺得如何?”果真狡詐,一開口,壓了一半的價格。
蕭荊聽了,臉一沉,也不再廢話,拿上他的東西就要走人。
他既然會把虎鞭單獨留下,也是懂行的人,有錢人對此趨之若鶩,若是換個別的地方,哪怕一千兩黃金都是有人要的。
只不過眼下他急著要錢,這家藥鋪又是最近的,才來了這裡,隔壁鎮上也有一家……
“壯士壯士!”蕭荊還沒走出藥鋪,藥鋪老闆已經追了上來,拉著他的手臂不撒手,急忙道,“就一百兩,我買了。”
蕭荊也沒拿銀子,而是直接用一百兩買了一株人參。
並非千年野山參,也非是上好的,可已經是這個窮鄉僻壤的藥鋪裡最昂貴的一株了。
蕭荊眼睛眨都沒眨一下,又添了些銀子買了其他的藥材。
藥鋪老闆也難得善心,親自切了人參配藥包藥,最終也不過五帖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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