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附近的一家客棧,桌子上放了一隻雞,一盤羊肉,一條魚,兩瓶酒,常威和仇士隆三人圍在一起喝酒。被杜中宵放出來,三人在藉口養傷在,客棧裡窩了三天。今天杜中宵來催,附近村裡的穀子即將收割,如果常威再不去,就不等他們了。見拖不下去,三人聚在一起商量。
喝了一大口酒,常威道:“可恨這位杜知縣,全不顧相公臉面,從牢裡出來,一次都不來看我們一面。他一個知縣,芝麻一樣的小官,就敢如此蔑視相公,真是聞所未聞!此次讓我們去看收谷,如果我們就此去了,以後在他面前再也抬不起頭來。縱然把相公交待的事情做好,也會被家裡人恥笑。”
仇士隆道:“主管,我看此事就此算了。本來就是我們打人在先,得罪了鄉民,才會被知縣抓起來打了板子。你看相公回信對此事隻字不提,可見著實是我們錯了。”
聽了這話,常威看著仇士隆,語帶不滿地道:“你與那個十三郎爭鬥,被他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如此說,是嚇破了膽麼!現在有相公親筆書信,這縣裡有哪個敢得罪我們!惡了我們,哪怕是知縣,相公面前幾句話,便就斷了他的前程!那個漢子如此長大,你敗給他也沒有什麼。”
仇士隆道:“我自幼從軍,是個直來直去的漢子。此次著實是我們有錯在先,怎好一錯在錯。”
常威冷笑道:“你既如此說,以後不必出手,只管跟在我們身邊,聽候吩咐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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