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起凳子就往駱三頭上砸。
頭破了,人沒死,就像何香秀說的,駱三的命特別硬。
蕭氏頭七的那一陣子,駱青和變本加厲地折磨她,駱穎和也跟著添油加醋。她頭剛好沒多久,又被駱穎和用花枝抽了一頓,就因為她在地上撿了一顆糖。
糖是要給江織吃的。
江織罵她傻子。
他們見面的時候,正是夕陽西下時,餘暉是紅澄澄的顏色,漂亮的少年額頭出了汗,臉與眼眶都是紅的。
他說:“駱三,你跟我去江家吧。”
十六的江織,都還沒有長大,他站在一片狗尾巴草裡,單薄的後背擋住了光:“到我家裡來,我用零花錢養你。”
他把那顆她撿來的糖放回她手裡:“這樣的糖,我可以給你買一屋子。”
駱三紅著眼睛,用力點了頭。
那日下午。
江織來給她送了一盒棉花糖,玻璃盒子裝的,精緻極了,比駱穎和的糖還要漂亮許多許多。
他把盒子塞給她:“不是我買的。”彆彆扭扭地解釋,“薛寶怡給的。”
都是鬼話!
就是他買的,不樂意她在地上撿別人的糖,他跑了幾條街,去給她買了個最貴的,連裝糖的盒子都鑲了鑽。
他繼續說鬼話:“薛寶怡認得吧,上次在門口騎機車的那個,染一頭黃毛。”
他年少青澀,口是心非。
這麼蹩腳的謊話,也就駱三相信,他說什麼她都信:“認得。”那個喊他織哥兒的黃毛,還戴了十字架的耳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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