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廷禮儀,每年的正月初一,在京群臣都應該到奉天殿外朝拜天子,進行大朝會,順便宣佈一些重大決定。
今年可不得了,天武皇帝的一號聖旨竟是吏治改革,這項革新的內容,幾乎讓所有上了年齡的官員感到心寒。
針對官員的職務任期,聖旨下了硬性規定:今後從縣級的九品主簿,直到朝廷的內閣大臣、各部尚書、各地總督、巡撫、知府、知縣等正職官員,在同一官職上連續任職達到三個任期,不再擔任同一官職;
擔任同一品階官職累計達到九年的(三屆),不再擔任同一品階官職職務。
雖然大明以往規定了官員的任期是三年一期,但由於沒有連任期數和年數合計的限定,一個地方官可以連任到死。
比如浙江嘉善知縣,從宣德年置縣,到崇禎年間的二百餘年,一共出了五十四任知縣,其中任期最長的是十三年,連任了五期!
百官之首的首輔更離譜,任職時間最長的首輔楊士奇,明朝開國前兩年出生的,建文朝開始做官一直到明英宗時期,先後歷經五朝,任內閣輔臣四十餘年,任首輔二十一年,死時七十八歲。
天武朝的前任首輔楊廷麟,任職時間也是二十一年,如果算上崇禎朝時朱慈烺江南監國的那幾年,楊廷麟擔任二把手的時間足有二十四載!
朱慈烺本想只規定任期的,但仔細一想,如果一個五十歲的戶部尚書,先在戶部幹了兩屆六年,兩屆滿期後轉向禮部、再轉向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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