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十六年如何做了財稅制度的革新呢?
朝廷與地方的財政稅收做了分離管控,即後世的分稅制。
一、朝廷收朝廷的,例如商稅裡的消費稅、銀行稅、海關稅、大宋國企商稅、城市建築維護稅等等。
二、地方則可以開始收道路稅、田地拓荒稅、各地私人商社的商業稅、資源稅等等。
趙桓為何要在這個時候把朝廷和地方的稅收分開?
一是國土已經空前規模,這些年發展雖快,但也出現大量的政策漏洞,偷稅漏稅太多,僅僅是東京收稅,戶部的人要全國各地跑,無法輻射,所以許多地方的稅都收不上來。
二是鼓勵地方多樣性發展,而不是被京師的一套標準給限制死。
等新的稅政一出來後,各地官府立刻像是打了雞血一樣。
終於拿到一部分財政大權了!
緊接著,朝廷便將公路和鐵路設定成了未來十年考核的重點目標。
並且分門別類將南方諸多地方的水利修建也納入進去。
靖康十五年的新政,給各地官府打下一個模板,大家也都知道該往哪個方向去走了。
此後的朝廷,明顯變得更加輕鬆。
趙桓也從具體的事物中脫離出來。
他在做什麼?
規劃更大龐大的版圖。
靖康十六年二月,趙桓開始了他空前絕後的移民政策。
從南方和中原,抽調百萬人口西進。
去哪裡?
伊犁!
伊犁在七河流域的腹地,在後世被稱作塞外江南,那裡有豐富的河流資源,土地肥沃,也是亞洲大陸的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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