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張軍被關進L國監獄起,一別已經整整四年多沒見了,在笆籬裡的時候,張軍曾聽浩文他們說過,說白思雨為了籌錢救自己,連自己的包包手鍊耳環啥的都賣了,並且,大老遠從W市區跑到S市,來找張浩文送錢。
後來張軍也聽說,是白思雨他爸白遠特別反感這門親事,將白思雨禁足了,連門都不讓出,再後來,就是漫長的杳無音信。
坦白說,在張軍腦海裡,對白思雨的音容相貌都淡化了很多,一些記憶還只停留在四年之前。
以至於張軍出獄後,也沒有再去看白思雨,不是沒時間去,而是……忘記了,而同樣的,白思雨知道張軍是蹲四年,四年後也沒打個電話過來問下,更沒有過來見張軍一面,或許,也是忘了。
四年時間能改變太多了,張軍和白思雨都不是十八歲的年紀了。
十八歲談戀愛可以轟轟烈烈,二十八歲談戀愛,可能就剩下波瀾不驚。
在一起,沒那麼多如膠似漆,分開後,也沒有肝腸寸斷。
張軍回憶許久,才聲音平靜地迴應道:“我跟思雨已經幾年沒聯絡了。”
馬鋼追問道:“那你出獄後呢?她沒來找過你?”
“也沒有,興許是忘記了吧。”張軍平靜道:“他爸白遠挺反對的,認定我是拉.登的傳人,會把他們家族帶到萬劫不復的深淵。”
“哦。”電話裡,馬鋼沉默一會兒後說道:“小軍,你還記得綰綰嗎?她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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